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装修时工人摔成重伤 法官提醒:尽量给施工人员投保

493人已浏览 时间 : 2015-03-28 12:22:20

导语:  浙江在线03月28日讯(今日早报记者王晨辉)搬新家、住新房本是人生一大幸事,但在建造房屋、装修房屋的过程中却经常发生工人受伤致残的事故,安全隐患频发,稍不留神房主就会面临巨额赔偿。  日前,宁波象山法院审理了一起提供劳务者受伤害的责任纠纷案件。原告老丁是一位装修工人,在为被告陈先生的新房装修过程中,因棚梯单边斜靠滑下导致身体严重受伤,经鉴定构成九级伤残,现诉至…

  浙江在线03月28日讯 (今日早报记者 王晨辉)搬新家、住新房本是人生一大幸事,但在建造房屋、装修房屋的过程中却经常发生工人受伤致残的事故,安全隐患频发,稍不留神房主就会面临巨额赔偿。

  日前,宁波象山法院审理了一起提供劳务者受伤害的责任纠纷案件。原告老丁是一位装修工人,在为被告陈先生的新房装修过程中,因棚梯单边斜靠滑下导致身体严重受伤,经鉴定构成九级伤残,现诉至法院要求房主陈先生支付医疗费、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共计20多万元。

  不慎摔成重伤

  木匠向房东索赔

  今年年初,50多岁的木匠老丁接到一桩生意,给陈先生买在乡下的一幢别墅做装修。

  一天,因为要在高处安装一个柜子,老丁拿来一把可折叠的人字梯子,准备爬上去干活。本来,这架梯子需要打开后安放在地上,才足够安稳。老丁图省事,未打开就直接架在了墙边,梯子失去重心,一下子滑倒,老丁也“啪”地一声,重重地摔倒在地,全身多处骨裂。后来经过鉴定,老丁的伤构成九级伤残。

  随后,老丁和雇主陈先生就赔偿问题一直谈不拢。3月初,老丁将陈先生告上象山法院,要求支付医疗费、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共计20多万元。

  在日前的第一次庭审中,陈先生对伤残等级存异议,此案将择日再审。

  法官提醒

  尽量给施工人员投保

  无独有偶,去年,象山法院也审结了一起类似案件,装修工老林在给房东修缮房屋过程中不慎从搭建的毛竹架子上坠落,摔成植物人,合计要求赔偿医疗费、住院伙食补助费、营养费、残疾人赔偿金等60多万元。房东感叹道:“将新房卖了也无力清偿上述巨额赔偿款。”

  近年来,由装修工人受伤而引发的诉讼时有发生,法院判决房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情况也时常存在。在造房及房屋装修过程中,房主通常不会给提供劳务者投保人身伤害意外险。意外发生之后,房主常被受伤工人告上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、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各项费用,房主面临巨大的经济赔偿压力。

  据了解,各保险公司都有针对造房及装修过程中的建筑工人人身意外伤害险,以人保为例,3个月的承保期限内,若工人受伤致残或者死亡的,最高可享受10万元的保费赔偿,而承保费用仅为120元每人。

  法官提醒,房主建造房屋、装修房屋过程中,应尽量找有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,否则房主可能因选任失当而面临承担连带责任的风险;同时,可选择保险公司给劳务提供者投保人身伤害意外险,以降低事故导致的巨额赔偿风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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